提供书面承诺,港澳居民今起即可在东莞购房
东莞+
2023-09-11 18:08:49
9月1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港澳居民在我市购房相关资料要求的通知》,指出,即日起,港澳居民提供自用、自住的书面承诺,即可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豁免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
为进一步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工作要求,加快构建东莞深度融湾新格局,支持更多港澳居民在莞享受同等待遇和发展机遇,此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后推出“惠港16条”“惠澳15条”。现东莞就两项政策中的“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购房,获豁免所需的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措施进行落实。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文字:记者 周悦维
编辑:李世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