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洪兴电子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3-06-12 17:29:13

东莞洪兴电子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3年4月26日,我公司在东莞市长安镇锦厦村河西工业区锦富路7号生产时,出现“废气未经处理经UV光解设施,活性炭吸附设施的缝隙直接排出外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环境法律意识薄弱,没有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管理力度不够。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管理,达到达标排放。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加强环保管理力度,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万国强

东莞洪兴电子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