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福冠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东莞+ 2022-11-02 15:45:31

东莞市福冠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9月14日,我公司在东莞市谢岗镇大兴路9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使用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一厂挤出车间1台挤出机正在生产,配套的楼顶废气收集管道有两处漏风(一处在UV光解催化装置门缝处,一处在进入UV光解催化装置前的收集管道转角处),部分挤出废气未经处理通过废气收集管道漏风处排放至外环境;一厂注塑车间2台注塑机正在生产,均未设置集气装置,注塑废气未经处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一厂挤出工序未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车间门窗均开启,部分挤出废气未经处理通过车间打开的门窗排放至外环境;二厂注塑工序未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车间大门开启,正在生产的5台注塑机产生的部分废气未经处理通过车间打开的大门排放至外环境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环境法律意识淡薄,新采购的设备没有及时安装废气收集装置和及时维护。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消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签字:沈造林

东莞市福冠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