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富昌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10-18 16:00:56
东莞市富昌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9月5日,我公司在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荔园路125号厂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出现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环保意识薄弱,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对全体员工进行环保生产教育,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当事人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
二、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吴英
东莞市富昌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