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汇豪鞋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10-10 15:58:14
东莞市汇豪鞋业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2年9月2日,我公司在东莞市寮步镇西溪村围仔美景街9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 存在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经处理通过车间排气扇排放到外的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 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管理落实不到位、环境法律意识薄弱。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立即正常运转废气环境保护设施并封闭车间所有排气扇, 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 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 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 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 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法定代表人:韩元章
东莞市汇豪鞋业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