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森橙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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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17:58:29
2022年8月,我公司在东莞市东坑镇寮东路东坑段19号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连接排废收集管道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环境法律意识薄弱,认为公司已购买全套的环保设施,又委托专业环保公司设计,应当不会有问题。因此,在自主验收时,未及时发现由环保公司编制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未全面记录环保设施的安装情况,导致其中四台吹瓶机未设置收集管道,且主观上认为吹瓶机没有废气排出可能无须连接环保设施。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第二天已把排气收集管道装好,并经市生态环境局检查确认,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签字:陈鸿中
东莞市森橙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