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酒驾㉙|东莞交警:严查酒驾醉驾
东莞+ 2022-08-02 18:19:48

为扎实开展夏夜治安“百日整治”行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出行安全。连日来,东莞交警开展夏季公路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夜查整治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严重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为市民营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 

案例1

喝了不到一瓶啤酒,男子开车回家被查

7月30日凌晨,常平交警大队在土塘桥设点开展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对过往车辆做逐一检查,1时许,排查到粤S9***2的驾驶员何某存在涉酒驾驶的嫌疑,经酒精呼气检测得知,何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据了解,何某不久前参加公司聚餐,期间喝了不到一瓶啤酒。凌晨时分,何某接到家里面的电话后赶着回家,发现又没有代驾接单,便冒险开车回家,没想到在途经土塘桥时被交警部门查获。目前,东莞交警常平大队依法对酒后驾车的何某予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2

樟木头交警半小时抓获3个“酒鬼”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工作部署,东莞交警樟木头大队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7月31日晚,执勤民警在樟木头镇东深路樟洋路段设立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

7月31日23时47分,执勤民警查获开着渝A小型轿车的朱某涉酒驾驶。随即对朱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88mg/100ml,随后经抽血化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9.1mg/100ml,属醉酒驾驶。

8月1日0时07分,执勤民警查获开着粤S轻型栏板货车的陈某涉酒驾驶,陈某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37mg/100ml,随后经抽血化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5.5mg/100ml,属醉酒驾驶。

8月1日0时12分,执勤民警查获开着豫P小型轿车的霍某涉酒驾驶,霍某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35mg/100ml,随后经抽血化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1mg/100ml,属醉酒驾驶。

目前,东莞交警樟木头大队已对朱某、陈某、霍某采取扣留驾驶证强制措施。目前,这三起案件均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3

在谢岗喝了几杯啤酒,开车回横沥被查

7月30日凌晨,东莞交警横沥大队组织警力开展夏季整治“百日行动”,在振兴路河畔花园红绿灯路口设卡查酒驾。0时23分,一辆车牌号为皖F742**轿车行驶至执勤被拦截,司机存在酒驾嫌疑,经现场呼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经询问得知,当天晚上尹某与朋友在谢岗镇某大排档聚餐,期间喝了两三杯啤酒,心里想已经大晚上了,交警应该不会查酒驾,于是他便从谢岗镇驾车回横沥镇的住所,没想到一路开车都好好的,回到横沥就被交警查到。

目前,东莞交警横沥大队依法对酒后驾车的尹某予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知多D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量的好坏,与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法律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为饮酒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根据酒量来判定是否酒驾,这是毫无科学依据的。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驾驶员饮酒后驾驶车辆,即使车速再慢,由于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已经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此种情况下,极易发生危险事故,对周围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胁。

误区三:“隔夜醉”开车不属于酒驾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休息一下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但次日早上开车,不能认为这样是没关系的。因为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误区四: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有些酒驾司机,看到有交警,会赶紧喝水、抽烟,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这也是为什么交警要让受测者至少吹气两秒以上的原因。

文字:尹金钟 图片:东莞交警供图 编辑:张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