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松山湖、清溪最新通告
东莞时报官微
2022-07-13 09:42:59
7月12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6例(广州4例,深圳1例,珠海7例,中山3例,清远1例),含2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中山1例,清远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例(深圳1例,佛山2例,东莞2例,清远1例)。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9例(广州3例,深圳5例,佛山1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广州4例,深圳1例)。
塘厦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根据当前我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7月12日起,塘厦镇在辖区内新增高风险区、中风险区。
实行封控措施,其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中风险区;再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塘厦镇莲湖社区二街巷、莲湖莲塘唇、莲湖二街一巷、莲湖中路合围区(除高风险地区外)。
实行管控措施,其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区域内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以上措施自2022年7月12日零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中、高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莲湖社区:87921321,82019318;镇防疫指挥办:87727766。
塘厦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一、实施临时区域管控。对莲湖社区全域,以及塘厦社区花园街及周边(花园新街-幸福广场-塘厦大道-塘新街-大岭古街-塘新横街合围区域)实施临时管控,倡导临时管控区内居民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属地社区防控办公室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二、暂停聚集性活动。莲湖社区、塘厦社区临时管控区范围内暂停举办所有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暂停人员聚集群众性活动,如广场舞、民俗活动等。三、严控重点场所。莲湖社区、塘厦社区临时管控区范围内所有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演出场所、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培训机构等密闭半密闭通风不良场所暂停开放;所有餐饮单位暂停堂食;除了生活必需的生活超市、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外卖服务)之外,其他店铺暂停营业;所有药店、诊所不得擅自接诊“十大症状”患者,请密切留意并提醒其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四、强化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全镇范围内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防疫要求,须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落实进场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错峰预约进场,灵活采取限流措施,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措施,全面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和消杀工作。五、配合隔离管控。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六、配合核酸检测。全镇范围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塘,若要离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要遵守采样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已被赋“黄码”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并自行前往广医附属一院或三局医院“黄码专区”进行核酸检测。接种了新冠疫苗的市民群众48小时后再进行核酸采样检测。七、加强个人防护。树立个人是自己第一健康责任人的意识,坚持“个人防控四要”,即口罩要戴、社交距离要留、个人卫生要做、新冠疫苗要种,坚持做到常通风、常洗手、常消毒、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减少外出;要密切关注疫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应当主动向属地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以上措施自7月12日零时起实施,若莲湖社区、塘厦社区临时管控区范围3天内无新增个案,该社区除中高风险区域外的相关临时管控措施自动解除。
塘厦镇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松山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9号)
根据当前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7月12日起,园区划定高风险区和中风险区。
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中风险区;再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区域内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以上措施自2022年7月12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风险区内的居民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切实降低传播风险,中、高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以下服务热线:
中部片区:22898970
北部片区:23078129
南部片区:22898229
防疫政策咨询:22892181
医疗救助(心理援助):23076191-107、13612702464
清溪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一、加强密闭经营场所防控。卡拉OK(KTV)、电影院、影剧院、棋牌室、网吧、书吧、歌厅、酒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室内游泳馆、沐足、洗浴中心(SPA)、养生馆(理疗馆)要设置“场所码”,严格落实消毒、通风、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不予接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人员或红、黄码人员。密闭经营场所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7月12日至14日,严格落实密闭经营场所控制人员接待量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所有药店、诊所不得擅自接诊“十大症状”患者,请密切留意并提醒其就近前往指定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二、减少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严格控制聚集群众性活动人数规模,如广场舞、民俗活动等。三、强化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全镇范围内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防疫要求,须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引导错峰进场,灵活采取限流措施,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措施,全面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和消杀工作。四、配合隔离管控。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配合核酸检测。倡导全镇范围内人员非必要不离莞,若要离莞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要遵守采样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已被赋“黄码”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并自行前往清溪镇文化广场、三中分院、大利分院和健康大楼等四个采样点“黄码专区”进行核酸检测。接种了新冠疫苗的市民群众48小时后再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六、加强个人防护。广大群众要当好自己第一健康责任人,坚持做好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少外出;要密切关注疫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应当主动向属地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截至发稿,已发布核酸检测工作相关通知的镇街(园区)有:清溪、大朗、东城、黄江、南城、中堂、大岭山、高埗、万江、企石、道滘、长安、常平、望牛墩、茶山、桥头、寮步、凤岗、莞城、厚街、麻涌、石碣、谢岗、石排、沙田、洪梅、樟木头、松山湖、东坑、虎门、塘厦、石龙、横沥。● 各个核酸采样点会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服务时间、地点,请大家留意所在镇街(园区)官方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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