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晚上,东莞交警石碣大队在辖区重点区域、重要路段设卡开展整治酒驾醉驾违法专项动。据统计,夜查行动中共查处酒后驾驶6宗,醉酒驾驶4宗。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此次夜查行动针对该辖区交通现状及群众出行特点,交警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时段、路段,以辖区街道、餐饮娱乐比较集中的路段设立检查点,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查纠驾驶人不系安全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形成严查严管高压态势,有效净化辖区道路通行环境,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东莞交警部门对于酒驾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用全力、出重拳,实行常态化严查严管,“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逐渐成为广大驾驶人的自觉与共识。那么,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为何还是屡禁不止?

安全意识淡薄存侥幸心理
明明知道“开车不能喝酒,喝酒不能开车”,但生活中仍然有些人会乐此不疲,控制不住自己,并自认为酒量好、驾驶技术高,不会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认为离家近,不会被发现;或者采取避开交警检查路段绕行、错开交警出勤时间等行为逃避检查;或者因酒驾从未被查处过,加剧了侥幸心理,使得酒驾屡罚屡现,甚至出现醉驾肇事逃逸的犯罪行为。
据了解,每位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的司机都会后悔地说:“如果我不心存侥幸,也许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了……”
“凡是被交警部门查获的酒驾司机,都知道酒驾的危害,也都知道酒驾是违法行为。”交警告诉记者,尽管现在大多数司机都深知酒驾的危害性,但仍有一部分人存在“今晚交警不会查酒驾”“我很清醒驾车水平高,不会发生事故”等侥幸心理,一部分酒驾者会在自己与交警的“捉迷藏”中侥幸逃脱而得意洋洋,一旦被抓便归结于“运气不好”,却从未考虑过酒驾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多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违法成本低是酒驾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有市民认为,对酒驾者,除了记分罚款扣证,还应和他的个人信誉挂钩,比如银行贷款、出行受限等,有公职的,只要有酒驾记录,评优、晋职一票否决,此外,还应形成全民举报制度,对举报者予以适当奖励。
交警部门“治酒驾、零容忍”
记者从东莞交警部门获悉,为了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东莞交警部门始终坚持“治酒驾,零容忍”的集中整治长效机制,并将其列入日常工作,作为常态化管理。针对辖区餐饮娱乐场所等周边道路采取设卡临检、巡逻管控等有效措施,尤其是强化对夜间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形成高压严管的整治氛围,让酒驾违法无处遁形。
今年以来,东莞交警部门做到广泛布设执勤卡点、织密路面严查网络,不定时、不定点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查酒驾行动。交警部门还重点加大对饭店、酒吧、KTV等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及酒驾醉驾易发、多发路段警力投入,做到精确用警,精确查处,使查处酒驾从以往“撞到枪口上”的偶然事件,变成“喝酒不开车,开车必被抓”的必然事件,以此警示、震慑驾驶人员放弃侥幸心理,自觉避免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增强安全底线意识。
道路交通安全无小事,平安出行连着千家万户的和谐幸福。东莞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酒驾、醉驾、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害人又害己,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相关法律】
酒后驾车会这样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