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保护意识强 呆萌猫头鹰“得救”
最美清溪 2022-06-06 19: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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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在清溪杨屋附近发现了一只猫头鹰,不知道该怎么安置它。”6月2日下午,镇农技中心森林办接到群众求助电话。接报后,该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赶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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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发现群众介绍,他们当时正在附近聊天,突然看到路边蹦出一只毛茸茸的“小家伙”,待仔细观察后,发现是一只小猫头鹰。“小家伙”探着脑袋,眼睛瞪的像铜铃,细尖白嫩的爪子,配上蓬松细密的羽毛显得格外呆萌。随即,群众马上联系了正在附近查验车辆的民警。民警了解情况后,对群众的爱心行为表示了肯定,并找来一个纸箱,将“小家伙”暂时放在了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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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将装有小猫头鹰的纸箱交给了赶来的镇农技中心森林办工作人员。经工作人员确认,这只幼鸟学名叫领角鸮,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工作人员表示,五六月份正是猫头鹰幼崽学习飞行的时候,这只猫头鹰很可能是在练习飞行的时候掉落在路边的。“我们对这只小猫头鹰进行了检查,该猫头鹰幼鸟体征正常、羽翼丰满,无明显伤痕,精神状态良好。因为这只猫头鹰还很小,我们已经联系了东莞香市动物园救助站,将小猫头鹰交由动物园工作人员细心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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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猫头鹰学名鸮,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部分为夜行性肉食性动物。食物以鼠类为主,也吃昆虫、小鸟、蜥蜴、鱼等动物。该目鸟类头宽大,嘴短而粗壮前端成钩状,头部正面的羽毛排列成面盘,部分种类具有耳状羽毛,面盘和耳羽使本目鸟类的头部与猫极其相似,故俗称猫头鹰。

清溪镇农技中心森林办提醒:发现鸟类、蛇类等野生动物时,不要对其追赶、惊吓,更不能私下抓捕,以防受伤。市民朋友可在第一时间通知镇农技中心森林办安排专业人员前往处置(联系方式:87302699)。国家不鼓励个人将野生动物当宠物喂养,《野生动物保护法》也禁止个人饲养野生动物,另外,捕杀和宰食野生动物都属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