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李商隐和苏东坡的两首相同题材诗说起
潘 登
夜读苏东坡(1036-1101)传记,看到其《题狱壁》诗云:“除日当早归,官事乃见留。执笔对之泣,哀此系中囚。小人营糇粮,堕网不知羞。我亦恋薄禄,因循失归休。不须论贤愚,均是为食谋。谁能暂纵遣,闵默愧前修。”
忽然想起,晚唐诗人李商隐(约813-约858),写有《任弘农尉献州刺史乞假还京》,诗云:“黄昏封印点刑徒,愧负荆山入座隅。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
唐宋两个大诗人,相距230多年,却写到同一个少见的题材——除夕点囚封印。这真是一个颇为有趣、值得探究的现象!
对比这两首诗及其作者当时的境况,大有异曲同工、相映成趣之妙:
均为年轻时在基层领导任上所作。古代官署于年底暂停办公前,都要清点核实狱中囚徒,然后封存印信,即李所谓“黄昏封印点刑徒”,苏所谓“除日”“官事”。李商隐作此诗,在唐文宗开成四年(839),时任弘农县尉(相当于县公安局长),年27岁;苏轼作此诗,在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时任杭州通判(相当于副州长,但又有权监督州长),36岁。
均有强烈的同情之心。李商隐的诗作从字面似乎看不出同情,但《新唐书·李商隐传》记载,李商隐从秘书省校书郎“调弘农尉,以活狱忤观察使孙简,将罢去,会姚合代简,谕使还官”。由此可见他是因为同情囚犯、减免刑罚而触怒上司、被上司批评,心中愤懑以至于想要辞官而去。而苏轼的同情更是溢于言表、形诸笔端:“执笔对之泣,哀此系中囚。小人营糇粮,堕网不知羞。”可见两位诗人都具有深沉的人道主义情怀,敏感而博爱、富有同情心,而这些可能正是两位能成为大诗人而不是一般诗人的重要原因。
均有鲜明的自省之意。李商隐说“愧负荆山入座隅”,苏轼说“闵默愧前修”,同有一个“愧”字,表现出他们对自己现状的反省与不满。唐代县尉主要职责是“亲理庶务,分判众曹,割断追催,收率课调”。李商隐觉得从清雅的秘书省校书郎转任卑微粗俗的县尉,实在“虚负凌云万丈才”,希望像卞和一样被砍掉双脚,从而不必卑躬屈膝、逢迎上司,其憋屈愤懑之情十分强烈。苏轼担任通判,级别比县尉高一些,同样面对点囚等低俗工作,深感自己跟囚犯一样除夕不能回家,皆为稻粱谋,不得自由身。
均有委婉讽谏当世之意。据史书记载:贞观四年,唐朝的死刑犯只有29人;贞观六年,也只有390人。因为“贞观之治”盛名远传,李商隐和苏轼当对这些故事十分熟悉,心中不免对比和羡慕。当除夕点囚时,李商隐深感判决或有不公、判决死囚太多,便擅自直接活狱,引发事故,才有此诗。苏轼则委婉地说除夕本当早些回家,但因为囚犯太多、点囚费时超长,只好留下来加班加点。为何囚犯太多?他当时没直说,其实是暗讽王安石实行新法带来了诉讼增多、民受其苦。此意,直到20年后的元祐五年他才和盘托出。当时,王安石已经罢相、新法已经废除,苏轼重来杭州任知州,听到通判汇报除夕检点狱讼、囚犯几无的情况,与当年任通判时情况有天壤之别,欣然和《题狱壁》之韵再作一诗,并将诗题写成序言:“熙宁中,轼通守此郡。除夜,直都厅,囚系皆满,日暮不得返舍,因题一诗於壁,今二十年矣。衰病之余,复忝郡寄,庭事萧然,三圄皆空。盖同僚之力,非拙朽所致,因和前篇呈公济、子侔二通守。”诗云:“山川不改旧,岁月逝肯留。百年一俯仰,五胜更王囚。同僚比岑范,德业前人羞。坐令老钝守,啸诺获少休。却思二十年,出处非人谋。齿发付天公,缺坏不可修。”
处理方式有所不同。面对可怜的囚犯,虽然李苏二人均有同情,但两人的处理方式明显不同。李商隐觉得有些死刑囚或有冤屈或情有可原,直接减免其死罪。苏轼很想将这些犯人暂时释放回家过年,却又不敢做,就责怪自己“忧郁无语,愧对前贤”。前贤有哪些?苏轼博览群书,肯定想起《旧唐书·太宗本纪》记载:贞观六年(632)十二月二十二日,唐太宗讯察记录囚犯的罪状,暂放死刑罪犯回家探视。贞观七年九月,这些放回探家的死罪囚犯390人全部返回监狱,太宗甚为高兴便赦免了这些人的死罪。苏轼大概还想起李商隐的活狱故事等。对比之下,李商隐的处理方式显然更为书生意气,而苏轼对朝廷律令的敬畏之心更强。
后续结局有所不同。李商隐只是一个县尉,他私自活狱,县令报告上级,观察使(相当于省级监察部门首长)孙简很生气,严厉责难。李商隐感到屈辱难忍,便主动以请长假方式向州刺史辞职,写下这首诗。恰好此时孙简被调走,接任的观察使姚合温和相待,劝慰挽留,李商隐才勉强留任,至次年还是辞职了。苏轼在杭州任通判期间,与其顶头上司、两任知州的关系均处得不错,时有唱和,后来苏轼从杭州通判升任密州知州,说明他的表现还得到了朝廷肯定。
综合以上分析,结合两人的生平,我们或许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其一,诗人与官员处理事务方式是不同的,诗人尽可滥情,为官则须重法,应当做好角色转换。李商隐与苏轼既有诗人身份,又是行政官员,这在唐宋等朝代十分常见,也与当时科考取士的诗赋传统有很大关系。不过,这种双重身份需要根据不同处境,适时转换角色,否则会出现身份冲突。比如李商隐感觉自己“虚负凌云万丈才”,其实他的“才”更多的是诗才,而未必是行政才能,他在处理政务工作中,较多地体现了诗人的感性乃至任性,却少了行政官员应有的理性,也因此终其一生只是在文秘岗位上打转。苏轼这方面比李商隐更加理性、更守规矩,仕途也比李商隐好得多,先后主政八州,并一度在朝廷担任三品要员。
其二,诗人与官员的生活状态颇为不同,前者可天马行空,后者多身不由己,尤须把握平衡艺术。李鸿章有句名言:“天下最容易的事便是做官,倘使连官都不会做,那也太愚蠢了。”此话之出或许有其特定背景,其实做官并不容易,需要处理好理想与现实、法律与人情、公权与私权、全局与局部等各种关系。尤其一些基层官员,虽有官名,实际的自由度不仅远不如诗人,甚至连平头百姓可能都比不上;如果平衡不好关系,就会心中郁闷、仕途坎坷。比如李商隐所从事的县尉一职,就被许多诗人嫌弃。高适当封丘县尉时曾感叹:“拜迎长官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杜甫则干脆不愿意做县尉:“不作河西尉,凄凉为折腰。老夫怕趋走,率府且逍遥。”李商隐虽屈就该职,但觉得很不自在,在平衡各方面关系上做得也不够好,重人情而轻法律,重庶民而轻长官,再加上在当时的牛李党争之中顾此失彼,以至于一生都沉郁下僚。这一点苏轼也好不到哪儿去,在王安石变法期间的新旧党争中,苏轼总体上属于反对变法的旧党,但旧党执政后他也提了不少反对全面废除新政的意见,以至于两头不讨好,晚年更是连遭贬谪。
其三,诗人与官员的发声界限是不同的,前者可无限制,后者限制较多,尤其不能公开非议时政。作诗是古代士大夫的基本功,但总体上只属于个人兴趣与业余爱好,做官则不同,属于公务行为。一般来说,诗人作诗,在许多时代可以自由发挥,乃至针砭时弊,但官员作诗情况就复杂了,因为有些诗作并不完全是私人言论,比如李商隐这首《任弘农尉献州刺史乞假还京》,就有类似请假条或请示之类的公文属性,“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这样激烈的表述虽然可见真性情,却难免给人清高自许、难以共事、政治不成熟的印象。同时,即便是公务之余创作诗文,由于有官员身份,必须接受一定的限制,不能如一般诗人那样率性而作、随意而发了。比如苏轼身为朝廷命官,却写出不少诗文批评朝廷新政,被改革派罗织罪名,办成“乌台诗案”,几乎全被皇帝认同,差点酿成杀身之祸,也不能完全怪罪他人。现代的政党,一般都订立严明的党纲党纪,以约束党员言论和行动,实乃汲取历史教训而形成,理固其然,理应遵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