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莞e认购”小程序完成升级,在认购“温馨提示”中,我们可以发现关于购房资格条件的部分内容已作出调整更新。
新政策主要在恢复个税购房政策、优化人才购房政策、取消新入户购房“双半年”限制等方面举行了调整修改,将于5月1日起实施。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东莞实施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同时加大助企惠民纾困力度,适时对购房政策作出了优化调整。
【调整要点】
1
新政策指出,自2022年5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1套商品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证明;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36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对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商品住房。
2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具有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为本科以上【含国(境)外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具备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能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的,可以在本市购买第1套商品住房;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4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
3
自2022年5月1日起,取消“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以下情形孰早原则作为认定条件:1.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2.在购房之日前2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规定,即新入户居民家庭落户后即可购房。
【东莞最新购房条件】
(截至2022年4月29日,内容来自住建局“莞e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