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在莞创新创业人才如何申领社保卡?
答:首次在东莞申领社保卡的人才持本人身份证件、社保卡照片回执(到具有办理权限的照相馆拍照,获取回执),到银行指定网点,即可体验“当天申请,立等可取”的高效便民服务。拿到东莞的社保卡后,微信关注“东莞社保”公众号或者微信搜索“东莞人社”小程序,均可签发/应用“电子社保卡”,申领属个人的“电子社保卡”。拿着手机就可以享受社保服务。即时发卡银行网点可扫以下二维码进行查询:
2、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东莞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接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
(2)户籍所在地为东莞市且已经在我市参保;
(3)经组织批准调动且已经在东莞市参保的;
(4)参保人的待遇领取地为东莞市的;
(5)符合粤府办[2008]76号文规定的人员;
(6)符合人社厅[2016]94号文规定的人员;
(7)符合粤社保函[2014]136号文规定的人员。职工、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就业并参加事业保险的,失业保险关系应从原参保第转移到新参保地。
3.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东莞需要哪些程序?
答:(1)申请。申请人向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各镇街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当场出具《补齐资料通知书》。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的获取《回执》。
(3)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转移接续。
(4)领取结果。办结后接收短信通知。
4.用人单位职工子女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俗称金卡)职工的子女符合东莞市户籍、未满18周岁、未就业条件的,可以参加子女基本医疗保险。(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子女不得参保。)
办理参保时,由用人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办理:
(1)《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一式两份。
(2)子女户口簿复印件。
(3)出生证明复印件或者独生子女优待证复印件。
(4)父母被挂靠的一方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
5.港澳台及外籍人员能否在莞参加社会保险?
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港澳台人员及外籍人员,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6.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在莞参加社会保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用人单位在为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时,除提供的参保资料有所不同外,其余手续与内地员工一致。
华侨及外籍人员参保时需提供的资料:
(1)《参加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登记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人员需提供);
(4)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籍人员需提供);
(5)护照(外籍人员需提供);
(6)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港澳人员需提供);
(7)介绍信等调动材料。
记者:吕晓敢
编辑:钟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