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小车压双黄线掉头与电动自行车相撞负全责
i东莞 2020-12-03 12:18:18

日前,在望牛墩镇金牛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违规越双黄线掉头,导致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其最终被交警部门认定需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路口监控清晰的记录下了事发经过。11月21日,在事发路段的金牛路,一辆逆向停车的黑色小轿车突然从路边驶出,并迅速掉头。这时候,一辆载有两人的电动自行车驶向小轿车,最终因躲避不及与其发生碰撞。电动车上的人员随即摔倒在地,幸运的是手脚只受皮外伤,伤势并不严重。

视频监控显示,事发路段中间是双黄实线,按规定此处不能掉头。但据小轿车司机罗某交代,当时见该路段车流量较少,也没有顾忌这么多,于是压双黄线掉头。而经交警部门调查,罗某还不按规定停车,驶出停车位的时候行车视线受阻,掉头过程中也没有注意到在车道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需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车辆应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能压双黄线随意转弯、掉头,有禁止掉头标示牌的地方也不能掉头,即使可以掉头、转弯,也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还要注意的是,在掉头、转弯时一定要仔细观察路面动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减速慢行,谨慎掉头、转弯。

文字:尹金钟 通讯员:无

视频:望牛墩警方供

编辑:宁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