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 父母起诉被判胜诉
东莞时间网 2020-09-16 10:34:17

漫画/苏连娇

国家放开了二孩政策后,不少人加入了二孩的队伍,但生二孩真的适合每一个家庭吗?近日,“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一事引发关注。

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被父母告了

有消息称,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完二孩几年之后,因为两人的身体和经济情况没有能力将孩子养好,于是便想让自己的大女儿来扶养,可没想到女儿对此表示强烈反对。最终,夫妻俩因为这件事,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告上了法庭。最终,父母胜诉。

丽丽的家庭经济条件比较拮据,但好在丽丽懂事,在学习上非常刻苦,大学期间所有费用都是靠她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来解决的。经过几年的学习,丽丽终于毕业了,当时的她抱着对未来生活的畅想,准备在社会上好好闯荡一番。结果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竟然是父母让她扶养弟弟。

然而,这则引发热议与共情的新闻极可能是假新闻。

剧情大反转

据央广新闻消息,记者找到了这条新闻的原始来源——广州司法局与法宣办的一个名为《说法》的普法栏目,节目嘉宾点评了这个案件,但在节目中没有交代关于这个家庭的任何信息。

节目组表示也没有看到相关判决,信息来源是某个媒体聚合平台上的新闻。

为了进一步核实查证,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得到大量相关案件判例,逐一阅读后,没有发现与节目所述事实相关的法律案件。

此外,据红星新闻消息,记者对该案例在网上进行检索,目前能找到的最早发布该文章的是在2019年11月,该“案例”文章由一个母婴自媒体首发。

该自媒体一位运营者称,他们不认识“案例”中的当事人,也没有相关信息,当时是在网上看到的信息,“这是很早之前写的了,现在无法找到该信息是谁最早发的了。”对于是否核实“案例”的真实性,上述运营者认为,这样的事情应该很多,他们没有进行核实,也没想到这个事情会火。

就事论事,姐姐是否应当承担扶养责任?

律师:

姐姐的扶养义务不可推卸

律师表示:“我很同情姐姐的遭遇,她才22岁还很年轻。但是她已经成年了,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兄姐是有扶养义务的。那么对于这个只有两岁的孩子来讲,姐姐的扶养义务是不可以推卸的。”

所以大家在要二孩前,应当征求老大的意见。如果你没有抚养能力,你是需要老大来扶养的,你是在给老大增加负担还是增加陪伴,你要想清楚。

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明文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这是因为兄弟姐妹,同出一源,从小生活在一个家庭里,关系十分密切,当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未成年的弟妹的时候,不能不念骨肉之情而置之不顾。看到这里,似乎大家都替大女儿丽丽的遭遇感到委屈,但愿她的弟弟长大以后能懂得姐姐的不易,也希望姐姐不要因此而放弃自己的梦想和生活。

专家:

可根据能力适当履行义务

法学教授、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专家李明舜表示,法院判决没有问题,姐姐应当承担扶养责任,可以根据能力大小适当履行其扶养义务。

李明舜表示,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规定,父母死亡或没有抚养能力,兄、姐有负担能力,弟、妹未满18周岁,当这三个条件同时满足,兄姐是有不可拒绝的扶养义务的。

此外,根据国家民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若姐姐暂时没有照料弟弟的能力时,可先由当地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由福利院进行照料,还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低保、临时救助等援助。

网友评论

春风化雨:可怜的我女孩,才毕业还未婚就当妈。

Hi~李先森:没有经过姐姐的同意啊,却要姐姐承担这一切,对一个22岁的小青年来说是不公平的!

玛格丽特嚟换船:自己的出生决定不了,弟弟妹妹的出生更决定不了……可悲的新闻,希望只是个特例。

cest' bon:感觉以后还要给弟弟买房。

H强:别人抚养了你,当你有了能力的时候,是不是该承担家里的一点点债务了?

小杰…囡:我同情22岁的姐姐,但我也同情2岁的弟弟,到时候父母养不动了自己的姐姐又不养,那不是也很可怜吗?

全媒体记者 莫婉玲 整合央广新闻、《中国青年报》、广州普法等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