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刚开张遇疫情拖欠租金,法院调解促双方握手言和
i东莞 2020-05-27 16:01:22

受疫情影响,刚开张的餐饮店经营困难,拖欠租金。房东终止租赁合同,扣留了租客的物品,让其结清租金费用方可搬离。

租客不服将其诉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快速有效化解这宗房屋租赁纠纷。日前,双方已经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握手言和。

拖欠租金被扣留物品

2019年底,周先生与东莞某投资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租下该公司名下位于长安沙头的一个店面经营餐饮店,并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装修。

但周先生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店铺装修好不久,便遇上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受疫情影响,刚开张的店铺经营困难,拖欠了租金。

2020年3月,投资公司向周先生提出解除合同,扣留店铺内物品,要求周先生结清所有费用后离场。

周先生认为,店铺因疫情无法正常营业导致拖欠租金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心里不服气,遂将投资公司诉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请求投资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装修押金,退还二月份已交租金及管理费,赔偿剩余租赁期间内装修残值损失,返还店铺内物品。

法院调解 握手言和

法院调解员收到该案件后,当天邮寄诉前调解告知书等相关资料给投资公司,并成功联系上该公司法务。

据了解,该公司在疫情阶段已经对周先生所租赁的店铺租金进行部分减免。投资公司称,由于该物业是多名股东共同贷款投资,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实在是不能再减免了,若对簿公堂,其将会提起反诉,要求对方支付所欠租金、水电、管理费及占用费。

调解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双方进行沟通,在听取双方的意见、明确双方分歧后,就因疫情影响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相关政策、法律知识向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尽管双方的调解意见差距在慢慢地缩小,但仍无法达成一致。

由于该案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员遂与承办法官一同商讨解决方案。承办法官经了解发现,该公司在3月初已经提出解除合同,而后扣留店铺内的物品阻止周先生搬离。承办法官就争议焦点及两方权利义务分别对双方进行分析、调解。经过多次疏导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减轻了双方的损失,同时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此,这起棘手的租赁合同纠纷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努力协商下圆满化解。

全媒体记者 尹金钟 王子玺 通讯员 钟小欣 麦炯森

全媒体编辑 贾庆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