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晚,东莞市南城万科金域华府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有业主要求乱丢垃圾的业主道歉,事后有人报了警。记者从南城公安分局获悉,目前,警方已将现场丢弃的垃圾带回取证,具体情况还在调查当中,暂未确定是谁丢的垃圾。
“砰”的一声,一袋垃圾从天而降
据万科金域华府小区业主庞女士介绍,事情发生在当晚8点50分许,当时有些业主正在品桂轩4栋2单元楼下散步,突然“砰”的一声将大家吓了一跳,原来是一袋垃圾从天而降,落在了人行道旁边的垃圾桶附近。“现场有业主看到,正对该垃圾桶位置的四楼有人从窗户处探头出来,大家怀疑是4楼的业主从窗户丢的垃圾。”
在现场目击全过程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性业主告诉记者,事发时她带着孩子从垃圾桶旁边路过,一袋垃圾从天而降落在了垃圾桶旁边,“当时,还有几个孩子在附近的路上玩,都被突如其来的响声吓坏了。我抬头一看,发现4楼一住户的窗口有人影,我就质问她为什么要往楼下丢垃圾,多危险啊!”
就在该女业主在楼下大声质问的时候,四楼正对垃圾桶的住户的窗户被关上了,而且家里的灯也纷纷熄灭。
该女业主对记者说:“大家都住在同一个小区,彼此是邻居,大家有义务保护周边环境,更应该有基本的道德准则,不能为了图方便随便高空抛物,而且垃圾桶就在小区单元门旁边,下楼丢垃圾也非常方便。我们要求丢垃圾的业主主动下楼来向大家道歉,同时也写保证书,向小区全体业主保证今后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事发后,现场很快就聚集了十多位业主,大家纷纷指责乱丢垃圾和高空抛物的行为,随后,有业主报了警察,希望通过警察调查事情的真相。
业主报警,希望查明肇事者
记者赶到现场时,还有多位业主站在楼下等待警方和物业的调查结果。
记者看到,在垃圾桶旁边有一个破裂的购物袋,里面装着一个牛皮纸颜色的袋子和一些杂物,牛皮纸质的袋子里装着一个奶粉罐。
据现场的业主反映,该购物袋就是被人从楼上扔下来的,当时掉在了垃圾桶后面的草地上,后来被现场的业主拿了出来。
当天晚上,该事件在小区业主群里“炸开锅”,业主“壹伍叁”在群里说,之前也遭遇过两次高空抛物,一次是椰子壳、一次是蜂蜜瓶子,分别砸在了车挡风玻璃和天窗上,业主们纷纷表示是他运气好,没伤到人。
同时,群里业主也纷纷表示,希望警方能通过垃圾袋里奶粉罐的指纹等证据尽快查明业主身份,对肇事业主批评教育,避免类似事情再发生。
随后,记者来到四楼被怀疑高空抛物的业主家门口,民警和物业人员正在业主家门口与女业主进行沟通,女业主情绪比较激动,拒绝了记者采访,并表示自己是被冤枉的。
今天,记者从南城公安分局获悉,目前,警方已将涉事垃圾带回派出所取证,具体情况还在调查当中,暂未确定是谁丢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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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的法律后果
1.如果抛物行为致人死亡,则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并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抛物行为致人损伤,则依法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全媒体记者 尹金钟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