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东莞市发改局官网了解到,今年以来,新项目的带电梯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大部分都定在2.6-2.7元/平方米·月之间,少数达2.8元/平方米·月,几乎没有在2.6元/平方米·月以下的。
其中,新悦广场、龙光·玖龙玺、保利·香槟颂、中惠·悦湾、万科·滨海大都会、滨海明珠、虎门滨海城等7个项目,带电梯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2.6元/平方米·月。
碧桂园·玫瑰臻园二期、万科首铸·翡翠东望、万科金地·天空之城、万科·金色城品等4个项目,带电梯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2.7元/平方米·月。
只有两个项目的带电梯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达到了2.8元/平方米·月,分别是臻园和万科时富·金色家园二期二区。
以上这些项目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全部都突破了东莞市现行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东莞市现行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从2004年10月1日起实行,至今已近15年,其标准为带电梯住宅最高2.4元/平方米·月,不带电梯住宅最高1.8元/平方米·月。
东莞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邓笑华表示,目前带电梯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多在2.6-2.7元/平方米·月之间,与以往相比确实上涨了不少,但是仍然跟不上成本的增长。“人工费用、清洁卫生、设施运行维护、物料费用等服务成本上涨幅度都很大。尤其是占物业服务成本比重超过50%的人工费用影响更是明显,单从最低工资标准对比,已从2004年的450元/月提高到目前的1720元/月。之前东莞市发改局对全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2014-2016年度的成本情况进行了核算:无电梯住宅物业的平均服务成本为2.41元/平方米·月,有电梯住宅物业的平均服务成本为2.72元/平方米·月。”
“今年4月,东莞市发改局发布了《东莞市物业服务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两套方案。第一套,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3元/平方米·月,不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2.4元/平方米·月,不允许突破规定的最高限价;第二套,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2.75元/平方米·月,不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2.15元/平方米·月,确需突破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须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这个调整方案,有望解决目前东莞物业行业的困局。”邓笑华说道。
(全媒体记者 冯文彦 编辑 刘承志)